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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02-23    来源: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民族宗教委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
  3.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毕业,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者请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到市民族宗教委办公室报名(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102室),或电子邮件先将报名表填好报来,参加考试时再把有关证件一并带来,电子邮箱:ggmzwb@163.com。联系电话,传真:4563061。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考试
  我委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委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综合写作等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由我委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不足6名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组织体检
  体检由市民族宗教委统一组织开展,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由市民族宗教委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三)确定人选
  由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最后聘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财政拨付工资的编外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15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待遇:223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交纳五险部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4563061。
  附件: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贵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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