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玉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玉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玉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6〕9号)的规定,我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62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8人,面向代课人员招聘194人。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具体事项见各县(市、区)的相关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二)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各项条件(详见《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考生在报名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在办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在职在编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须取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考。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必须认真查看选报岗位的招聘条件,必须完整准确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争取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修改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因资格审查需要时间,所以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8日17:30。
(三)缴交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考试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于4月9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和申请加分时需提交的材料之一。
打印时间: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五)照顾加分的条件及加分材料送审方式
1. 照顾加分的条件
(1)经本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我市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6年7月31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6年7月31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照顾加分加入笔试成绩。
2. 加分材料送审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报考玉林市直学校的,上述材料送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学校的,上述材料送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考生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5月3日—5月6日上班时间。
四、笔试
(一)笔试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二)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16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四)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6月2日前,市教育局将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合格分数线(从代课人员招聘教师除外)。
五、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 1:3 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名单。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应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6月25日前,市教育局统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发布《2016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三)开展面试资格审核:全市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拟统一安排在7月4-6日。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需在面试资格审核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面试资格审核单位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未经面试资格审核者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面试考生。外省考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拍照(扫描)相应的材料通过网络传送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人选,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www.jszp.gxeea.cn发布递补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公告,再按以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发布面试公告: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后,由玉林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www.jszp.gxeea.cn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六)面试成绩与录用规则: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2.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3.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1:3(不含1:3)以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为合格;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根据面试成绩和录用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的体检,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教师的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公示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统一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各招聘单位对照原来经核定上报的招聘计划,如有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包括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和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等不合格或合格人员主动放弃且无递补人员而出现空缺的岗位。以下称“空缺岗位”)可申请补充招聘。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充招聘,并于8月4日前把需要补充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空缺岗位并发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公告。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的条件:参加了 2016 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免笔试的考生只能申报免笔试岗位的补充招聘),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公布空缺岗位和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公告(8 月 4 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 月 8 日 8:00 至 8 月 10 日 17 时 30分)。
3.资格审查(8 月 13 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参照第一轮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县(市、区)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5-2685868(玉林市教育局监察室)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部门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玉林市教育局 | 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537000) | 0775-2684011 |
玉州区教育局 | 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537000) | 0775-2809060 |
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 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国防大厦)(537000) | 0775-2669615 |
福绵区教育局 | 玉林市福绵区天河路(537023) | 0775-3263073 |
北流市教育局 | 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537499) | 0775-6237195 |
容县教育局 | 容县教育局(537500) | 0775-5329517、5325978 |
陆川县教育局 |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路(537700) | 0775-7333705 |
博白县教育局 | 博白县城人民中路162号(537600) | 0775-8332970 |
兴业县教育局 | 兴业县文头岭开发区(537800) | 0775-3776780 |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发布的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策问题可咨询玉林市教育局(0775-2684011)、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84008);考务问题可咨询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5211);报考系统的问题请咨询广西招生考试院(0771-5815140)。
玉林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