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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6-04-14    来源: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4日开始,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下属二层事业单位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岗位1名(不限专业),专业技术岗位2名(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二 、选调范围
  河池市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从事房产、土地登记工作优先。报管理岗位为专业不限,报专业技术岗位,必须为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能熟练掌握软件和数据库应用维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4.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4日开始,现场报名时间均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时,下午为15︰00—17︰30时,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未出邮戳为准)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不动产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编制使用证复印件;
  (5)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片2张。
  报名者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所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河池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2111353;邮编:547000。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需加考计算机知识操作运用。
  (四)考察
  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五)体检
  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六)调动任职
  对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咨询。联系电话:2111353,邮箱:a2111353@163.com。
  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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