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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必看公务员法解读

发布:2016-07-11    来源: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备战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道路上,不少考生都是第一次接触到公务员考试,广西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在复习之前不妨先了解了解公务员的概念及职位分类层次等,深层次的了解你所想追求的职业!
  一、什么是公务员
  第一,公务员履行公职有《公务员法》这一法律依据;第二,公务员的编制为国家行政编制;第三,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等均由国家财政支付。因为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各有不同,所以如今的公务员的职位类别大体分为三类,分别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
  二、公务员一词的由来
  “公务员”顾名思义是指政府中办理公务的人员,但是公务员这个词语是从哪来的呢?据考证,公务员这个词是由英语翻译过来的,英文中的“civil servant”直译过来便是“文职服务员”。日语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日本的公务员叫做“文官”,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改名为“公务员”。其他国家的称呼有“联邦官员”、“政府雇员”等等。在我国,履行公职的人员被称为“公务员”。
  三、公务员考试
  所谓“公务员考试”,就是指通过考试制度来选拔人才进入到公务员队伍,履行国家公职。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科举制度,可以认为是一项公务员考试制度。当下,我国实行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其依据来自于《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也就是说,我国目前对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招录,实行“凡进必考”的制度。
  四、公务员的法律概念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在我国的各级机关单位中,存在着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 ,这些工作人员虽不具有行政编制,而是事业编制,但其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均完全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工资福利由政府财政负担,因而,参公管理人员的录用也是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进行的,公务员考试提供的职位中就包括参公管理职位。
  五、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六、公务员的职务层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公务员考试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层次)
  公务员考试招考的是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
  七、法律依据
  我国《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我国《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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