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管理法规出台终结综合管理时代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这意味着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均按照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的时代就此终结。
压职压级问题有望解决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将有利于解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引不进、留不住、干不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基层机关压职压级等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两个《规定》坚持依法分类,在公务员法确立的制度框架下将机关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和行政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划分出来,实现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各类别公务员的分渠道发展。同时体现职位特点,分别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形成科学的职位分类体系。根据各类别公务员的管理特点,实行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等,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促进专业化建设。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两个《规定》注重平衡衔接,在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三类公务员在职业发展空间上大体平衡。三类公务员主要立足本类别发展,因工作需要也可以相互交流,有利于干部资源优化配置。
制度设计向基层倾斜
根据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成长周期长,培养成本高。
“对这类公务员,从培养导向上看,我们倾向于将其定位成技术能手和技术专家。基于这些因素,我们考虑在制度的设计上注重使他们能够在专业技术类职位上专注专业发展。同时满足机关对专业性人才的需求,建立符合专业性人才成长规律的吸引、培养、选拔、评价、使用制度。”上述负责人说。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分布在基层一线,因此,制度设计主要考虑基层实际,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同时通过从严管理提高执法效能,要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有关工资政策将制定
今年是分类管理法规正式实施的第一年。
上述负责人表示,要抓紧制定出台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办法。两个《规定》属于完善公务员管理体系顶层设计的范畴,规定相对原则,实施时需要制定配套的职数设置办法、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职务套改办法以及有关工资政策。
切实摸清范围,也是国家公务员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哪些能纳入专业技术类管理,哪些公务员能纳入行政执法类管理,要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这是公务员分类管理顺利入轨实施的前提和关键。”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要抓紧与地方和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范围
国家公务员局还将及时完善分类后各项管理工作。在开展分类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不同类别职位特点,及时研究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等制度,逐步开展分类招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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