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食药局招聘农贸市场农残检测人员简章
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食药局招聘农贸市场农残检测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广西公务员考试现将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食药局招聘农贸市场农残检测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食药局招聘农贸市场农残检测人员简章
经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检测人员,招聘1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含高职高专);
(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文书写作特长、专业检测工作经历人员,可优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A座0816室),联系人:卢敏,联系电话:0771-4887852。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城区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侧重于检验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等,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外聘工作人员工资按市级利用财政资金外聘人员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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