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10月30日。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国资委的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1人;企业管理工作人员1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人;文秘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违法乱纪和正在被组织调查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一)填写报名表(附件2: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或拍照件一式一份。采用现场交报名表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10月30日
联系人:邓速发。联系电话:0770-2828080。
(三)报名地点: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47号。
邮箱:gzw2828080@163.com
(四)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工作地点:防城港市。
(二)对拟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500—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适当上浮,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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