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少年报社选聘社长公告
2016年广西少年报社选聘社长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西少年报社选聘社长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广西少年报社选聘社长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少年报社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少年报社实际工作情况,共青团广西区委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选聘广西少年报社社长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少年报社是共青团广西区委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编辑、出版、发行《广西少年报》为主营业务。《广西少年报》是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综合性少年报刊,自创刊以来,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的宗旨,融新闻性、知识性、趣味性、贴近性、互动性为一体,寓教于乐,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及时报道校园最新动态。栏目丰富,图文并茂,生动益智有趣,是当代少年儿童阅读的首选,也是广大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读物。
二、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新闻敏感性。
(三)热爱少儿新闻教育事业,工作有激情,有责任心,有凝聚力。
(四)有较高的新闻素养,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强,知识面广;熟悉报刊的采访、写作、编辑、组稿、出版等整个工作流程,具有报纸三审把关能力。
(五)勇于创新,善于经营管理,善于进行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
(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应具有媒体从业经历,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任正处级(管理五级)、或任副处级(管理六级)2年以上、或聘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三年以上、或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
(八)博士后、博士、硕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4.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后,将纸质版报送或邮寄至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广西区委组织部),并将《报名登记表》、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9-6号广西共青大厦11楼共青团广西区委组织部
E-mail地址:tqwzzb531@163.com
联系人: 钟景清
联系电话:0771-5853531(传真)
3.报名要求
(1)报名登记表填写要求项目完整、真实准确。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待接到通知后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提交不完整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予以补充完善,资料补充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选1:6的比例(若因符合条件的人选较少而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聘),择优产生进入竞职面试阶段人选。
(三)竞职面试
按照差额遴选确定的人员比例进行面试,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内容及时间另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五)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选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人选比例,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六)任前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任入职的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共青团广西区委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862768。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方案由共青团广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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