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公告
2016年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起至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他招聘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公告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广西教育厅发起成立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成立于2009年4月,实行理事会管理的组织形式,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西民政厅。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围绕广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遵循宗旨,创新工作,拓宽渠道,凝聚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拾遗补缺,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奖教奖学活动,着力打造公益教育事业项目品牌。2012年,被广西民政厅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管理(兼文秘)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管理(兼文秘)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诚信廉洁;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热心教育慈善公益事业,勤奋敬业;
4.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出色的执行力;
5.具有一定项目策划能力,熟悉各种公文文体,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掌握应用PPT,Excel、Word和其它办公软件。
7.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8.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决策的合规性审查,负责组织参与项目课题调研、论证、撰写分析报告、项目运行、项目宣传报道以及项目完成检查总结等工作;
2.负责基金会对外宣传工作,维护和更新基金会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3.负责基金会与主管部门的往来公函文件的传递;
4.负责基金会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处理秘书处日常会务、事务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文秘、中文、新闻、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三)从业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拥有至少一年以上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经验;
(四)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综合能力;
(六)具有计算机特长或获得秘书证者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流程
(一)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gxemic@gxedu.gov.cn和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gxmzjjh.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 日起至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他招聘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材料:《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招聘人才登记表》,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发送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邮箱(gxmzjyfzjjh@163.com)。
(三)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法:先进行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3人进入面试。
笔试:集中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应聘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报广西教育厅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教育厅、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与确定招
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1年。
七、薪资待遇
按基金会同等岗位同等职务的薪资待遇执行。
八、招聘要求
(一)笔试当天须提供如下材料:《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招聘人才登记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当天除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信网验证材料)、学位证书、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书面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如需咨询,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咨询内容发送至
gxmzjyfjj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招聘咨询”,正文中请注明联系方式,我们将视情况予以回复。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欧老师、林老师;咨询电话:0771—5324533,581537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6楼601号。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有。
特此公告。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6年11月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