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使用事业编制岗位1名,编外聘用岗位9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主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的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8. 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9. 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2号楼213办公室)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2月28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80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报名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
(二)资格审查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反馈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通知考生。
四、考察
使用事业编制的岗位需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均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考生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使用事业编制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安排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使用事业编制岗位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编外聘用岗位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体检费除外),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0771-4518838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0771-4517525
监督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审计局 0771-45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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