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2017年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5日17:00点,报名方式为将《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现场核验)直接送达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2-5办公室,地址为来宾市西山路765号。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依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服务人员(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主要从事执法用车维护与检修、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会议音响设备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素质,适合男性;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音响工程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爱岗敬业,持有汽车C1驾驶证。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8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5日17:00点前,应聘人员将《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现场核验)直接送达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2-5办公室,地址:来宾市西山路765号,电话:0772-6699978。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17年9月7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考核、体检
1.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比例应不少于1:3,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2.考核
(1)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派出2人以上的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及县级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3.体检
体检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和体检时间:2017年9月20日前。
(五)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7年10月15日前。
3.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由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部分),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000元/月(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部分)。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5〕63号)文件执行。
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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