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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百色西林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01-09 11:01: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广西百色西林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报名地点: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招聘47人,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西百色西林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公告
  为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也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极其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西林县2018年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选拔。
  二、选拔岗位和选拔条件
  (一)选拔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见《西林县2018年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 1月15 日至2000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各类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名方式: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材料)及其他就业见习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到西林县就业见习办报名(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填写《西林县2018年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由县就业见习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试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广西西林网(www.gxxl.gov.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应试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23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 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2018年 2月3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题本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就业见习办组织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8年2月10日前(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西林县就业见习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时间:2018年2月28日前
  七、公示及上岗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西林县就业见习办将拟确定为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bs.gxrc.com/)、广西西林网(www.gxx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为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及审批上岗时间:2018年 3月17日前
  八、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三年。就业见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使用,不合格的解除见习协议,取消见习资格。
  九、见习期间的管理
  1.见习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及时研究制定见习方案,确定见习岗位,明确见习要求,指定培训师资,确保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2.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坚持在职在岗,做到踏实认真,勤奋好学,善做善成,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3.就业见习期间,县就业见习办应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见习动态信息。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时,见习单位必须如实向县就业见习办报告有关情况。
  4.见习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抓实做好。
  5.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就业见习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采取一年一考核。见习期内,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见习单位有权终止就业见习协议,并取消其见习资格。
  6.根据工作需要,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可对就业见习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
  7.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负责对就业见习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鉴定,根据就业见习工作人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为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开具见习鉴定,为就业见习工作人员考录(考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依据。
  十、见习期间工资社保待遇
  1.见习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300元。
  2.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社保待遇。单位负担部分每人每月697.77元(按全区各年缴费最低基数缴纳),由县财政予以代缴;个人负担部分每人每月280.6元(按全区各年缴费最低基数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个人工资(2300元)中扣缴。
  3.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参照区、市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用人单位解除就业见习协议或见习期满终止见习协议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解除协议与赔偿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可以单方面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留学出国的;
  4.根据工作需要,经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配工作岗位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
  6.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有关情形,就业见习工作人员需单方面解除就业见习协议的,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2)服务期限必须满1周年,未满1周年的按1周年差月的应发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总额含“五险”部分)赔偿县财政。
  十二、其他
  1.对不具备见习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就业见习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见习协议,坚决予以清退。
  2.在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岗位人选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3.西林县已聘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和西林县扶贫专职工作人员的不可以报名参加西林县2018年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的选拔。
  4.建立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人才库。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人员列入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人才库,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流失时,三年内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按照《西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76-8683788
  点击下载>>>
  附件1:西林县2018年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西林县2018年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80102).doc
  附件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清单.docx
  1.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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