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南区政府批准,2018年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3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5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8日-2000年4月8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8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含高中)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8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综合类岗位 30个、名额35个(岗位表一),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14个、名额16个(岗位表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4个、名额4个(岗位表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广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4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人员诚信报考。除随军家属外,其余报考人员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随军家属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随军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18年4月11日8:30-4月15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免笔试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或直接进入考核,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须经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4月23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19: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的人员必须按标准和要求重新缴费,才能完成改报岗位程序,考生报名和改报过程中重复上缴的费用将于笔试前退回。对改报岗位不成功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5月21日8:30—5月26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可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要求以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用A4纸大小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参加全区统一的笔试,笔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有关要求
两个科目笔试是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查询
2018年7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及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7月中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及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随面试公告进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5.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6.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钦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7.实行验证制度
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8.成绩公布
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确定人选时,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和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的考核和体检人选名单及《考核和体检工作公告》在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三)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学籍信息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时要对考核人选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详见岗位表)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严肃纪律。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政策性强,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101958
2.监督电话:0777-2102128
本公告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4.《广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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