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肩负着为全区培养建筑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为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主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8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批准,2018年我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教师)12名,专业技术岗位(教辅)6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3.应聘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递交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学院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530007,0771-3829092)。
3.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应包括:《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论著、科研成果目录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应聘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每位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1.笔试
(1)附件1中,岗位序号4号岗位需先进行笔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须经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附件1中,岗位序号2-3号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制定面试方案,根据桂人社发〔2012〕79号、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要求组建面试命题组、面试考评组。
(3)专业技术岗位(教师)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面试分为试讲、结构化面试2个环节,并一次性评分。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试讲以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教学、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给考官。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至第19分钟时给予提示)。试讲结束后随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观、教师职业道德观、对当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答题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
(4)专业技术岗位(教辅)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答题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5)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即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当天将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号岗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若考核人选未通过考核的,则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研究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核结束后,经学校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五)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如需增补,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771-3829092 监督电话:0771-3389866
联系人:罗老师 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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