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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150人)

发布:2019-11-05 13:52: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50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报考岗位一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二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三至岗位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报考岗位一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岗位二至岗位六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以上;
  (八)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
  3. 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道德品质败坏,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或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十)以下情形优先考虑录用:
  烈士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中共党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汽车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三、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行政执法保障中心(北海市邮政路原中国电信大院内)。
  (三)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请携带《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蓝底)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或有特长的应提供退役证、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中共党员、汽车驾驶证应提供相应证书或证件,以上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选定岗位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政审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参照《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政审考察。需在11月12日(星期二)前将《政审考察复函》交到市行政执法保障中心。
  政审不合格或者逾期不交《政审考察复函》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应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试得分。面试只进行一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职位递补之后,仍出现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其他职位且自愿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北海综合执法及北海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有疑义,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行政执法保障中心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本单位聘用人员标准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因辞职、辞退等出现人员空缺,用人单位可在报考本岗位未聘用人员或报考其他岗位且服从调剂的未聘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四)本公告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正常办公时间咨询电话:0779-3208180、3203360、3203361
 
  查看附件>>>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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