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博士公告(39人)
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博士公告已公布,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博士39人,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博士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这里青山环绕、四季绿荫、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开”,有“中国绿城”之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也是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委托单位,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占地面积共3383.14亩,共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分别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学校现有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计算机技术等院士工作站3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和中科院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2019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8项。
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先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特面向海内外诚聘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各学科高层次人才。
一、需求信息
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条件;
(四)具备《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岗位其他要求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将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博士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个人身份证以及科研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应聘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发至各相关学院邮箱(见附件1),同时发送我校招聘邮箱(gxsyzp@gxt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职称+姓名应聘南宁师范大学××学院××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确定。
六、考试考核
采取由用人单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七、确定综合考核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考核人员,经学校引进人才评估工作专家组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八、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九、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通知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十、公示
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个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保证其本人聘用前未有过师德失范行为和未接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如发现聘用人员有欺骗隐瞒行为,解除其聘用合同。
引进的人才报到时原则上先进入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待学校实名编制有空编后,按照实际到校报到上岗时间先后顺序逐步分批办理进入实名编制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老师、谭老师,0771-390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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