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公告(99人)
2020广西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公告已公布,广西贵港平南县自来水厂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9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西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县学前教育及民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16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99名。其中县直幼教教师31名、乡镇幼教教师66名、特教教师2名。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的,可提供相关测试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1。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有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按以上序号排列成册。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考生务必当场核实清楚,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要求扫码进入QQ工作群。
四、组织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需参加专业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在面试前,通过QQ工作群的方式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如进入体检考察排名末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的,由主考官组织现场加试。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二)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人员(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七、享受优惠待遇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巴办发〔2019〕113号)和《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 》(巴办发〔2017〕64 号)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住房和生活补贴。
八、补充招聘
根据首次招聘聘用结果,视招聘岗位空缺名额情况,年内可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九、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78-6212078。
下载附件>>>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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