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医、会计人员公告
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医、会计人员公告已公布,广西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实名编制职员2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31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西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医、会计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校医、会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位于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创办于1957年9月,是教育厅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目前有21个教学班,学生近1000名。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人,本科以上学历49人,中学高级教师8人,中级教师26人;第二期“广西21世纪园丁工程”自治区骨干教师培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学科研修基地导师13人;被南宁市政府确认为学科带头人1人,教学骨干21人,市级教学骨干占全校教师39%。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优秀班主任3人。南宁市优秀教师6人,南宁市优秀班主任9人。
学校植根于南宁师范大学深厚的教育文化土壤,深受南宁师范大学厚重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教育文化资源浸润和滋养,秉承南宁师范大学"德才并育 ,知行合一"的文化精神,打造了一训三风立“善”工程,其中“一训”指的是以校训为主轴,“三风”指的是围绕着校训的校风、教风、学风,三者以“善”为核心的和谐统一。
学校通过“教——研——训”一体化的校本教研模式,搭建“品茗书香”、“青蓝工程”、“精品课工程”、“集中见习示范课”、“送教下乡”、“主题党日”等平台;为教师的专业成长铺路子、架梯子、搭台子、树牌子,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积极探索多学科融合的教学模式,探索社会、家庭、学校三方融合共育的教育模式,开发综合性、可操作性的校本课程:“拓展丰富型课程——经典诵读、乐善社团、快乐大课间、书法进校园、京剧进校园、家长进课堂授课;主题实践型课程——新生入学教育、节日主题活动、鞠躬问候礼、毕业感恩活动等。使学校成为充满阅读书香、充满运动活力、充满创造力的教育文化园地,学生综合素养全面提高。参加南宁市级以上经典诵读、讲故事、英语歌谣、艺术、体育活动竞赛,成绩喜人。
学校先后荣获“广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广西五一巾帼标兵岗”“先进职工小家”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南宁市中小学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多次被评为南宁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优秀示范岗”;英语教研组被评为南宁市”小学英语示范性教研组,数学、英语、体育教研组被评为兴宁区“优秀教研组”。附校是广西“双师教学”模式项目英语和音乐科录课任务,承担校长跟岗培训、英语、音乐学科等国培、区培项目任务,在师范生培养、教师在岗培训提升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已成为一所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学校,成为政府满意、社会认可、家长和学生向往的学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职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需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http://fsxy.gxtc.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http://fsxy.gxtc.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三年获奖情况、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年龄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准考证
1.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各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复审。
3.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已通过现场复审并缴费的应聘人员须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5.现场确认及缴费的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三种形式相结合。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6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例不到1:6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后均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动手能力。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上同一内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成绩于当日在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在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主页另行公布。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成绩于当日在校园网主页和工作区域内公布。按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考生均进入结构化面试。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核由学校组织相应专家进行。面试考官7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校外及本校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1/3,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约10分钟。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在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主页另行公布。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未达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调整开考比例,需要主管部门审批,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官网(http://fsxy.gxtc.edu.cn/)发布调整公告。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5.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核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三项考试的成绩按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人员名单。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并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九)其他
1.入选者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
联系人及方式:韦老师 152****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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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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