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48人)
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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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已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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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正文
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3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以下统称“上林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申请上林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的志愿者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含),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二)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自愿到乡村支教,身体条件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支教志愿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四)符合所在地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支教学校及招募人数
2024—2025学年上林县计划招募48名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小学28名,初中20名),具体支教学校、招募人数及科目详见附件1,如出现无人报考的岗位,县教育局有权视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计划。
三、支教时间及形式
支教时间为2024—2025学年。支教形式以课堂教学为主。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退休教师志愿者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上林县教育局或设有招聘岗位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学校(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一份(2张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贴支教申请表,1张贴体检表)。
2.招募岗位要求的个人有效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社保卡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招募资格。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设有岗位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学校在上林县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面试及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招募人选。面试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上林县教育局组织拟招募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招募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支教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名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公布
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上林县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由上林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
八、签订协议
由上林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附件3),协议一年一签。正式签约前,支教志愿者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九、上岗任教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由上林县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
十、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志愿者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根据桂政办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经费来源为中央下达广西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的“银龄讲学计划”经费及2023年广西支教走教专项经费。
(二)权益保障
1.上林县教育局与拟招募支教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2.各受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做好支教全过程服务保障和安全闭环管理,方便其工作和生活。县教育局统一为其购买个人意外保险,相关经费从自治区支教走教工作经费中列支。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其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支教期间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支教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上林县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lin.gov.cn/gk/xxgkml/jcxxgk/rsxx/klzp/t5961622.html
上林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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