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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99人)

发布:2024-07-16 09:09: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摘要

  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发布,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9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4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多招考可以关注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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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正文

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实城区学校教师队伍,本次计划免笔试公开招聘199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23日以前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7月23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3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2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报考专项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结合青秀区近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桂雅路小学桂花校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马路3号),从南宁市桂雅路小学桂花校区正门(在中马路上)进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老师0771-582639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相应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附件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1.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2.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和聘用合同(服务协议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和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上两点提供其中一点材料即可。如岗位有特别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要写清楚,如:岗位要求2年教学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明确写出从事的岗位工作为“教师”或体现工作内容为教学工作)等材料,并填写提交《南宁市青秀区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学校(学院)盖章就业推荐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学历、学位、专业审核的初审依据,毕业时间、专业名称最终以毕业证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当日当场审核并告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当场告知考生且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现场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扫码填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报完整后经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后,则为报名成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改报。
 
  (四)免笔试岗位增设筛选环节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均为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超过10人(不含10人)的岗位,视报名情况,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知识测验,再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验满分100分,知识测验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由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参加知识测验人员。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2.知识测验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且均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十、待遇
 
  纳入城区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交的各类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老师,0771-5826393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rsj.nanning.gov.cn/tzgg/t5969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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