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机关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二 |
招考人数 |
113 |
职位序号 |
2 |
用人单位 |
各级人民法院 |
机构层级 |
自治区级、市级、县级 |
系统属性 |
党群 |
单位性质 |
机关 |
职位代码 |
45150002 |
职位类别 |
A类 |
职位招考对象 |
不限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专业(学科)类别 |
法律类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及以上 |
年龄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是否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否 |
是否要求应届毕业生 |
否 |
是否属于紧缺职位 |
是 |
是否人民警察职位 |
否 |
是否属于艰苦边远地区 |
— |
是否合并职位 |
是 |
是否进行专业笔试 |
是 |
是否采取差额考察 |
否 |
其他 |
适合女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法官助理职位专业笔试;需取得与学历层次专业对应的学位。 |
备注 |
队伍结构调整需要;
工作单位为各级法院机关,具体招录的要求、招考流程和职位详细情况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工作简章》。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
资格审查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 |
0771-5788799 |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 |
0771-5788800 |
传真 |
0771-5788397 |
材料邮寄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
邮编 |
530000 |
考试用书 |
2023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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